拆迁房屋的问题
您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详情可来电来访。
女儿的房子也是主房。
有房产证应算作主房。
你好:按约定办理
我有一处房产位于商业开发范围,蓝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迫迁,佣刑劳吸毒者在我现住处门口泼大粪、用胶水封堵锁眼、砸窗子玻璃,直到破门而入,强行拆毁我位于商业开发范围房屋顶层附属建筑。每次都报了警,但一直制止不了开发商对我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威胁,4月28号就强拆等问题上诉到县信访办,但问题到现在未解决,昨天早晨还砸了我家窗子玻璃。请问我该怎样处理此事?能告他们吗?
女儿的房子也是应该按照主房的标准来赔偿
不管是主房也好,辅房也罢,遇到拆迁时,如果感觉拆迁补偿标准不合适,你就应该去和拆迁方理论,参照周边“市场价格”,平房1:1置换,那我们犯得着拿原来有所有权的平房换只有使用权的楼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