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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剩余时间: 6天12小时

我公司是设计公司,承接甲方公司文化墙业务,共3面墙,每面墙2000.0

我公司是设计公司,承接甲方公司文化墙业务,共3面墙,每面墙2000.0 我公司是设计公司,承接甲方公司文化墙业务,共3面墙,每面墙2000.00元设计费,共计应该6000.00元,因甲方公司着急要方案,与甲方公司在未达成合同一致前,收取了甲方公司人员微信私转的部分预付款,两面墙的设计费分两笔支付,每笔1500.00元,在我司提前完成了设计方案后,甲方以法务审合同有问题为由,不在支付尾款,单方不签订合同,现在甲方要我司开取之前支付发票,我司要求补齐款项才开,可以不开具吗
问题状态:待解决
提问人:ask2503311p8(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25-03-31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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