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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房产的问题

关于房产的问题 我先生在婚前名下有一套房,由于需要买婚房,所以领了结婚证,然后看中了一套新房,在房产合同上写了我的1/4的份额,说好是我不付首付,只要还30万的贷款就可以了。原本计算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一共可以贷70万,后来因为政策,不是首套房,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一共可以贷50万,我先生是主贷人,我是副贷人。
现在因为公积金贷款贷不到70万了,我先生家里面说向奶奶和外公一共借75万,然后写借条,叫我和我先生一起签字,还说这75万是不用还的。
我就想咨询一下,既然这75万的借条是不用还的,那为什么还要写借条呢,那将来会不会对我有影响?在法律上肯定是以借条说话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okisa……(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5-2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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