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关于遗嘱公证的咨询

关于遗嘱公证的咨询 老人留有遗嘱,并有公证书进行公证。但我经过近些天查看相关法律,觉得遗嘱和公证书存在一些疑点:
1、老人不会写字,遗嘱为打印后,老人签名(日期也是打印的)。遗嘱书上除老人外再没有见证人签字。
2、公证书上没有公证处人员签字,为打印件,提及2名公证处人员姓名(并未签字),最后盖有公证处公章。

以上是我觉得有疑点的地方。
我的问题:
1、我们知道这份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想法,但公证处所做的公证书和遗嘱的书写是否符合相关法规?
2、打印并签字的遗嘱是否属于代书遗嘱?还是属于自书遗嘱?
3、是否有公证遗嘱这一种单独的遗嘱形式?如果有,它对不会写字的人的遗嘱是怎样要求的?
4、老人做出公证时的年龄已72岁,公证处是否应对其有行为能力的鉴定和相关录像?公证处以时间长和搬家为由不提供相关材料,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nlin(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3-05-24 22:1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