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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责任归属问题

责任归属问题 有甲、乙二人到丙家,要找戊,然后丙带他们到丁家,丁怕他打不到戊,就带他们到戊家。由于戊家较远,他们商量要丙骑电瓶三轮车带他们去戊家。在路上,他们碰到戊。于是甲、乙、丙、戊四个人坐在丙的电瓶三轮车上,结果翻车,造成丙、丁、戊三人不同程度骨折。现在丁、戊二人均认定是甲、乙、丙三人造成事故原因,所以要求他们三人共同承担医药费,但甲、乙二人拒不承担,现在的医药费基本是由丙一人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丙可以要求甲、乙二人共同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透明心88(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3-05-22 15: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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