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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变更问题。

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变更问题。 我与女方婚前拥有一家公司30%的股份,参股是以女方的名字入股。离婚时我们协议:我分得10%股份,女方分得20%,当时不便单独分开单独入股,一直到现在还是以女方的名义入公司股份。还有一个股东也是以女方的名义入的股,现在哪个股东想单独分离出来成为明股东,女方同意。我也想在这样股东变更之机,分离出来,成为明股东,女方死活不同意,请问我通过法律手段能强制分离出来成为明股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Nm281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7-31 15:0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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