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份转让问题.律师你好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他与另一方的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要求行使你的优先购买权,你可以转让你的股份,但你不能收回你的股份。
股份转让需到工商部门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你注意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先到工商登记机关查询股份转让事宜,后再采取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好,
如情况属实,股份转让不合法,可向法院起诉转让协议无效.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