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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劳动纠纷

工地劳动纠纷 2023.6.26有一处公司需要装修拆墙,公司老板联系到A和B两兄弟去拆墙,期间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协议或者承包协议,A和B看了工作量后认为两个人完成不老板给的工作量,所以邀请了C\D两人,总共四个人一起去完成(4人均为亲戚关系),约定所得工钱四人平分;2023.6.28日D在现场施工,墙上有多条电线在外面散落,D现场让老板拆线后再进行打墙工作,老板拒绝拆线,后D爬上2m高的手脚架进行工作,期间被电线绊倒不慎掉落地面,随即被掉落的砖块砸伤脚背,造成了尾指骨折,当时老板立刻开车送往市人名医院治疗,治疗长达一月有多;2023.7.20在伤者治疗过程中,老板通知A/B/C到现场领取工资及D的3000元赔偿费用,并在领取工资当天要求A签署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备注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A负责;A是一名66岁的老人,仅有小学文化,只认识字并不完全理解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签署了协议;如今D伤口逐渐好转,要向老板申请医药费索赔,老板方告知工程只承包给A一人,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应该有A一人全权负责,他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只愿意赔付6000元;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D向老板申请索赔是否可行?如果D进行法律索赔,A是否是本次事故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所有的赔偿,在法律意义上应该怎样划分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EEBEE……(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23-08-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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