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各位律师,本人是一名劳动者,本人今天辞职了,在公司提供的辞职信和离职申请表上签字了
各位律师,本人是一名劳动者,本人今天辞职了,在公司提供的辞职信和离职申请表上签字了 各位律师,本人是一名劳动者,本人今天辞职了,在公司提供的辞职信和离职申请表上签字了,原因一栏企业打印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申请表上写的是本月工资未发放,本人是本年度2月13日辞职的,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该企业实行12小时两班倒工作制,计薪方式为计件,试用期内工资定为4000元每月,我调查了解到之前做了时间长转正的同事工资在八千多到一万左右,目前这最后一个月只安排我工作了18天12小时,而工资仍然按照4000元26天12小时的标准计算得出我这个月工资只有两千六百多,我2月份社保该企业没有缴纳,请问现在能否申请仲裁主张补发四月份到本月同岗位工资的差额?可以主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日出东方(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23-07-31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