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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结算

工资结算 我是四月13日 离职的,期间有1.5个事假。提前两个月写的辞职申请
5月15日下午 才给我发四月份 工资。而且只发了三百多
计算是如下计算的
基本工资1500
岗位津贴=300/30*13
绩效考核=500/30*13
保险=227.03+637.48/30*17

工资=1500+130+216.7-588.16-925=333.54

请问合理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单杨平(江苏)
提问时间:2013-05-19 09: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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