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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债务是否需要继续承担和偿还?

以下债务是否需要继续承担和偿还? 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原是一烟花厂的股东,该烟花厂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28万元。工厂于2008年由于雷击引起爆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但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此事故由政府出面代为处理,工厂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应收帐款.财产保险赔偿金全部被政府用于处理此次事故的善后工作.我朋友和工厂的另一名股东(法人代表)也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请问律师,该工厂原有的债务(包括欠供应商的货款和银行借款),我朋友要继续承担和偿还吗?该工厂未到法院申请破产,但实际上已无任何资产,是否在法律界定内已事实破产?以上这些事情,对我朋友以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有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tl688(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0-07-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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