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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怀孕后继续工作的问题

关于怀孕后继续工作的问题 怀孕前三个月由于身体原因,被确定为先兆流产,只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没有假条,请假休息了10几天,后来怕身体不好,影响工作,有口头说过辞职,没有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现在老板让人事告诉我交接工作,办理离职,也说之前请假天数太长,影响公司发展,不知公司这样子做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果果婷婷(北京)
提问时间:2013-05-1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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