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工程保证金因故无钱退还问题
工程保证金因故无钱退还问题 您好:
我是政府部门一名普通的办事员,2011年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要求收取我局负责的各项重点工程质量进度保证金,在我办的催促下部分开发企业缴纳了质量进度保证金,经年底核算我局缴纳的11.5万元保证金全部被扣,其中存在开发企业未交保证金和交了保证金但被扣多次的现象,举例如下:
A公司按要求交了5000元,B公司按要求交了5000元,C公司按照要求交了5000元,D公司应交5000元但是最终未交,如此计算我局一共缴纳县政府1.5万元保证金,年底结算时C公司因2次被县政府通报镶满进度缓慢被县政府从我局缴纳的1.5万元总账中扣掉1万元,D公司未缴纳保证金但也因为项目进展缓慢被县政府通报,从我局缴纳的总账中扣除5000元(县政府规定每通报一次扣除一遍保证金,如项目应该交5000元保证金,每通报一次就扣除5000元),如此我局缴纳的1.5万元全部被扣除,A、B两个公司打到进度要求未被扣钱应该退还的保证金无钱退还,按照道理应该让C公司和D公司各补交5000元来退还给A、B公司,但是C、D公司的钱一直催缴不上回来,资金就出现了缺口,该退的退不了。
问题也向局领导反映了,局领导都不愿意管此事,如果该款项11.5万元一直追缴不上来应该退还的企业来找我们要钱我们没钱给最后把我们告上法庭的话,法庭最严重的会判我什么罪?够得着坐牢吗?这算因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经济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ww30……(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3-05-15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