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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工作,有一个不认识的人冒充本院职工拿走了一份重要资料,属于犯罪行为吗
我在医院工作,有一个不认识的人冒充本院职工拿走了一份重要资料,属于犯罪行为吗 我在医院工作,有一个不认识的人冒充本院职工拿走了一份重要资料,属于犯罪行为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nn123……(安徽)
提问时间:2013-05-15 16:3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3-05-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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