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东莞申通松山湖分公司损害消费者权益
东莞申通松山湖分公司损害消费者权益 1:我于2010-6-20通过东莞松山湖申通快递将完好无损的电脑主机、音响、刻录光盘等物件装成两箱寄回揭西县棉湖镇家,2010-6-22,棉湖负责运送的申通工作人员通知我家电脑主机已到,但他不但不将东西寄到我家,叫我年老的父亲去某处提货。还欺负我父亲不懂快递的规矩,没跟他讲明要打开看一下就叫他签名,我父亲不懂兼当时还有事要去处理就没多想,签完名就拿回家。到家后我母亲打开一看,里面的主机都摔坏了,外壳都摔破碎了,里面的CPU等部件都摔坏了.硬盘可能坏了,我存在里面的宝贵资料可能都丢失了。2:2010-6-27,迟迟未来的装有音响与刻录光盘的货件终于来到,棉湖负责运送的申通工作人员又要求去拿,由于上次的关系,我家人这次坚决不同意,我打过电话去申通总公司投诉过,在我的坚持下,他们终于送到我家周围,我妈和我爸去拿货,现场打开,据我妈说里面的音响和装刻录光盘的外壳已坏(光盘还不知是否损坏),我妈没接收,叫其拿回,让其给我一个合理能接受的处理结果。但我近来联系东莞松山湖申通分公司的主管何飞,他老是将责任推给揭阳的申通,态度恶劣。3.在音响那货件还没到来之前我就为电脑主机损坏一事到揭阳消费者协会网站投诉过揭阳申通,后来该消协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我说这件事的责任在于东莞松山湖申通快递。在前两个多星期,我曾与东莞松山湖申通分公司的主管何飞协商过,他要我把损坏的电脑主机寄回东莞给他修,他强调只保证电脑主机外壳的完整,不保证是否能用,我当时坚决不同意,我提出由他申通快递出一个人和我在棉湖的朋友一起拿到电脑铺去修,他又不同意,最后各退一步,他提出由我朋友先拿我的电脑去电脑店检测一下,评估一下修好的价格,然后告诉他,后来我朋友帮我拿去检测完,我如实告诉他价格,他又不同意了,说责任不在东莞这边,要我寄主机回东莞,他拿去修,但只保证外型完整,不保证功能能用,我不同意。音响和刻录光碟的货件(现在已被退回东莞松山湖了),5、6天前我打电话给他,他说帮我打开箱检测一下。但今晚我打电话给他,他推说他很忙,而且没我的授权他不能开我的货件,而且提出要我同学在松山湖原地拿回那货件(现在是暑假),我说那不合理,我提出要他送到深圳这边给我,只要音响与刻录光盘没问题我就接收,他拒绝了我的要求,说如果本来没问题但送到深圳过程中如损坏了就很难搞,并恶劣的挂了电话。(但我现在在实习,没时间去那里,而且我觉得那样不合理){我刚刚已在广东消费网上投诉了该公司,以上是我的投诉内容。如果消协调解不了,我应该怎么做,我现在还是个医学实习生,在深圳实习,诉讼的话,我没那么多钱请律师,但如果就这样算了,我又于心不甘,不甘心自身的合法权益就这样受到损害,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关要(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7-29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