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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

关于购房问题

关于购房问题 去年在伊犁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买卖委托给一家售楼中心,我们交付首款时,售楼中心告诉我们说因为公司账号出现问题,无法收到款项,并且当时适逢节假日,要求我们将房款通过POSS机刷卡形式将钱款打入他们提供的账号,并与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这个售楼中心卷了钱跑了,房产公司说与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章印是已经作废挂失过的,拒绝履行合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吗?作为购房者,如何能分辨章印是否是挂失过的?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itha……(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3-05-09 12: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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