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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长期在工厂上班,患重病,该工厂需不需要给予些补偿?

长期在工厂上班,患重病,该工厂需不需要给予些补偿? 律师你们好,我看了一下劳动法,有一点我不理解,希望你能耐心解释一下。
 1、疾病救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医疗补助费是不是都必须等医疗期满之后,依旧不能正常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可以向该单位申请这些补助费用吗? 
 2、我妈妈实际工作年限13年左右,在这工厂工作11年,医疗期应该是12个月,对吗?我妈是肝癌晚期,从3月份开始请的假,病情很恶劣,也许一两个月左右就可能会离开人世,还能不能享受到这些补助?如果可以享受那该如何申请呢?
很急,希望律师可以为我指点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7893……(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5-08 09: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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