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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分公司经营不善应该如何赔付工资

关于分公司经营不善应该如何赔付工资 公司属于北京分公司,总公司为上海,在4.28日上午召开会议,通知我们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要我们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这件事情,补偿问题是这么解决的:4月份的工资正常发放,在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也就1800多块钱,这样合理吗?我们也找过他们,说补偿太少了,公司说补偿是根据经营状况补偿的,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utou……(北京)
提问时间:2013-05-0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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