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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问题 我于2009年2月被认定为工伤,按规定认定书应在20日之内送达,2个月之内提出复议,复议机关应在2个月内作出结论,再15日内提出行政诉讼......可是我于2010年7月17日收到法院的传票,要求参加我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这与工伤认定作出时间已相距一年半,肯定在某个环节上出现违法。行政复议没有通知我参加。请问我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能否以上述理由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iXu4134(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0-07-2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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