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13万,合理吗?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13万,合理吗? 2009年4月下的新屋房产订金¥10000,由于要结婚,买房,所以把车卖了(¥61000),男方父母给的¥75000是男方转让旧屋房产给男方父母50%产权所得的款项),女方父母借了¥45000.
6月3号领的结婚证。6月6号交付首期¥105000,税金+相关的手续费用¥12000。
(当时买的时候毛坯价¥405000,银行月供贷款¥300000,现在市值大约¥550000)(每月供楼¥33000,男方¥18000,女方¥15000),
男方年薪¥54000,女方年薪¥48000。

现在离婚女方要求赔偿¥130000.
计算如下:
1.新屋房产归男方所有,赔偿女方十个月的供楼款¥1500×10= ¥15000.
2.由于当时女方为首次置业,利税可以优惠¥6140,女方认为是属于她的,现在要求拿回。
3.向她父母借的。¥45000.
4.结婚期间他领出住房公积金。¥3800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粥油炸鬼(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7-25 21: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