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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要求离婚、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女方要求离婚、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想咨询一下,我弟去年农历5月结的婚,结婚之前身体健康,什么事也没有。结婚一个月后他感觉左脚脚底痛麻,以为是扭了脚,包了药不见好。结婚两个月后开始左侧身体痛麻,四处找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医生说是:强制性的脊柱炎。(好像是属于中风类的,我弟说,他们做完房事后女方开风扇,也有一边开着风扇一边做的。)病因医生说具体的无法判断,像这样房事后吹风也有可能会。就这样到现在一直在看病吃药,病情也时好时坏的,很多时候反而是我母亲在照看我弟,他老婆反而不怎么管的。就在上一个星期,女方离家回了娘家一直不回来,这两天女方还提出了要求离婚、赔偿,不思别的只想要钱。我想请问一下,他们的要求能成立吗?有过错吗?过错在哪一方?如果提起诉讼,法律站在哪一方?如果他们提起诉讼,我家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ragon……(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0-05-2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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