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A方主动打人,吵骂,叫人8余人继续争吵,并践踏菜摊后离开。B方未出现过激语言和肢体接触,单有过理论和
A方主动打人,吵骂,叫人8余人继续争吵,并践踏菜摊后离开。B方未出现过激语言和肢体接触,单有过理论和 起因:A因摊贩问题需要摊贩。B方让出摊位让其放进车子。因A方用车前轮装B方,B方开前轮后A方挥拳打人。开始争吵,B方退后A方继续争吵,群众劝和和各种做起生意,约5-8分钟后A方家属约4男3女前来吆喝打人,A见家人前来重新开始吆喝争吵。B方退躲,A方男士要打人在群众集体劝和下未形成打人事件,后A方前来3女继续向B方叫骂,整个过程中B方未和A方有肢体接触和过激语言(相比A方可以说的上是1:50过争吵语言的比例)A方后来的男士将B方菜摊践踏后,吆喝到“走咯,回家”在A方男士踩踏菜摊过程中A方当事人突然趟地看着其自己老公踩踏B方菜摊,事后一起三轮车回家。当日下午突发头晕后送医院,治疗4天后脑出血死亡。
B方家庭简述:因母亲前一年换晚期癌症和3级高血压和糖尿病。其儿子,媳妇离职回家照顾,属于全家人物业,无敌靠在在基地上种植农作物维持生活。高额的治疗费用和低收入以使得B方家庭贫困潦倒。
请问 好心人 和唯一的希望正直的 “法律质询专家”作为B方的儿子,我很感谢您抽时间给予我帮助,问“此事件,B方存在多少法律责任。构成刑事案件了吗?是否需要支付A方提出的全部巨额赔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2797……(湖北-随州)
提问时间:2013-04-29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