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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关于拆迁安置

关于拆迁安置 我家居住上海普陀区武宁新村,1994年通过政府拆迁至桃浦新村,拆迁搬到桃浦新村至今所拆迁安置的房屋仍是房屋租赁性质,非产权房,现在向物业公司要申办产权还要缴纳一笔不菲的产权购置费,另外这十几年产生租赁的房屋租赁费达数万,我本就是拆迁被安置的,对这些房屋租赁费根本没有缴纳的义务,提问各位老师,针对我这个情况,有什么相关规定可以学习下,或者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完全不懂这方面的法律,通过诉讼是否有免除房屋租赁费的义务,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oha……(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3-04-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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