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关于使用拆迁安置证购买的房子可否要回?

关于使用拆迁安置证购买的房子可否要回? 几年前,家乡被征地,当时有一个拆迁安置证,在当地购买房子会便宜些,但由于家里有房子,就把安置证卖给别人,但有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买家以2000元人民币购买此安置证,双方不能反悔,反悔则赔偿购买金额的20倍,但当时未经过任何法律部门鉴定此协议,现买家已使用此安置证购买了房子,现已装修入户,但房主还是卖家的名字,但卖家想反悔了,想咨询可以拿会这个房子吗?之前签订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如何解决最为妥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xuer(重庆-长寿)
提问时间:2013-04-17 19: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