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前男朋友家付首付,婚后我和他一起还房贷,结婚前想把房屋公证成我和他共同的财产,可以吗?

婚前男朋友家付首付,婚后我和他一起还房贷,结婚前想把房屋公证成我和他共同的财产,可以吗? 男朋友准备买房,先付首付,但目前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只能写他的名字;房子明年6月份交房,对于我来说,是在交房之前领结婚证对我有利,还是在交房之后领结婚证对我有利?有区别吗?
听说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即使我们领了结婚证,也不能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是这样的情况吗?
所以我拟了一份婚前房产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这套房子是我和他的共同财产。公证之后,这样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假使以后离婚,我能分割一半房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二八十四(江苏)
提问时间:2013-04-25 09:1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