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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村干部私自买卖村民土地,殴打孕妇

宅基地纠纷,村干部私自买卖村民土地,殴打孕妇 我是陕西延安市洛川县高家河村一农民,我们家有两个女儿,属于双女户,享有双女户各项有待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建新村我们家应该优先选择宅基地,但在2004年第一批新农村搬迁时因为民政局所画的宅基地不够所有村民搬迁,村干部就没有给我们家宅基地,直到2010年邻村水渭村的新农村搬迁被画在了我们村旁边,两个村子只隔了一条道路时,县扶贫办和民政局要求水渭村给予高家河村5份宅基地,然后水渭村书记赵守千就指了一份在沟畔上的宅地基给我们,地基是用垃圾土填出来的,根本无法修建,于是我们村子的书记就让我们在临马路的一个电力铁塔那里修建,那份宅地基在高家河这边,因为临电塔一直被闲置,我们就在那里修,地基已经挖好了,但由于经济问题就没有修成。
    今年4月8日,水渭村书记给他六爸用村里的钱修房子直接在我家挖好的地基上修建,还没有事先打招呼,我的大女儿怀孕三个月前去阻挠,被书记他六叔踢到肚子上住进了医院。镇书记韩自民去医院打招呼,不要给我女儿开药,劝其尽快出院,医生不开药,镇派出所民警王卫民每天前来恐吓威胁其出院。
   后经镇、村干部协商认为我家修的那个宅基地是渭水村的,我们村前书记去年出车祸死了,前村长说那块宅基地是谁家的他忘记了,所以变成我们家强占了人家的宅基地,那我们也认了,我们的前村长王军民因为合伙贪污民政局为新农村拨款,收受贿赂让水渭村的人用我们村的水、路而不敢说话。我们就只想处理好打人的事件,但由于打人家在派出所有亲戚,从始至终都没有抓住打人的人,但我们村村民每天都能看到打人人在自家地里干活。
    水渭村的宅地基还有很多,他们书记赵守千将许多卖给了非规划内人,其中有两份都卖给了我们村的人(这些人是城里有房的),而所得的钱被书记一人拿走,他们村民也表示很不满。
   我们家的果园一直是让孩子他三叔承包着,我们家人很少过问,在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们家人才得知,在2010年水渭村修路伤了我家果园半亩地,当时达成协议的是孩子他三叔,我们村前村长王军民及水渭村现村长书记,总共给了孩子三叔1000元,并未签任何字据,孩子他三叔贪财就没有将这件是告诉我们,因为我们家人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一直不知。我们认为他三叔没有权利卖我们家的果园,村长王军民也没有权利代替我们家人签字同意,我们想要回我们这三年的损失。可是镇长说这是过去的事就不提了,可是派出所民警王军民要求我们写字据答应那份宅地基是水渭村的才肯出面协调他们打我女儿的事,但他们不赔偿我家果园的损失我不会签字的。现在处于一个僵持局面,我女儿已经在医院躺了20天了没有人理,我们该怎么办?求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闲人有闲(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3-04-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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