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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于2021年1月20日递交离职报告,且工作都已交接清楚,老

我于2021年1月20日递交离职报告,且工作都已交接清楚,老 我于2021年1月20日递交离职报告,且工作都已交接清楚,老板却以:第一 他没有签字(店长)
第二 你的交接里没有文字
第三 交接单是你要给我签字并盖公章
第四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肯定要回来一趟的
第五 法定节假日是要自动延时的 春节八天 也就是还未满一个月
为由,说我擅自离职,且要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1-02-19 10:12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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