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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本人日前驾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为逆向行驶,交警处理定责为双方同责。已到交警大队调解过一次,但未成功。争议焦点是对方提出的赔偿费用实在太高。他是外地在上海打工者,为在某小区内经营社区服务理发店,无税单,无营业执照,就拿了本自己所谓的记账本,跟我提出要每天200元的误工费,而且说2个月不能工作,再加上其他营养费等等,总共提出要25000的赔偿费,我认为他属于无固定收入者,保险公司只能按50元一天的标准赔付。这种情况只有通过上诉解决吗?如果我认可他可以按上年度同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理赔,双方就金额达成了一致,保险公司是否会照此理赔?因为上诉毕竟比较麻烦。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g_yq(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4-23 09:26
已有1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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