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我于2013年4月20号因为宅基地问题与邻居发生矛盾,后对方找来与徐州市铜山县柳新镇有关系的人员张强,当天张强带领6个男性青壮年将我与我女儿打伤,女儿住院,我浑身胀痛,现在派出所包庇张强等人,不给处理,当天纠纷没结束就看见张强的车停在派出所门口,车牌号为苏CM791,后经派出所调解员说,张强为一修理铺老板,长期跟派出所有合作,并与柳新派出所华明关系密切,纠纷当天有人目睹张强与华明一起说说笑笑,对于自己做的事并不以为然,当天出警人员张贺刚开始还给处理,周一(22号)我去派出所时候,张贺开始推脱说不是他办理此案,要将此案交给王云飞所长,开始推脱并说明意思打人打的不够级别,意思说是没死人,不给处理,并且根本找不到王云飞人,我要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怎么样才能让打人肇事的人伏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n123……(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04-22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