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问应该利用怎样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利益

请问应该利用怎样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利益 湖北黄冈地武穴市地方税务局永宁分局干文强在无任何文件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口头要求武穴餐饮业税控发票只能使用70%另30%用了就得加费,不然就不开税控发票使用,以前交多少钱用多少票,现在不是在逼我们餐饮业灭亡吗?那以后还有多少纳税人纳税!国家又将面临什么样的结局?真是典型的黑社会!以后他在口头说只能使用10%那我们也是这样吗?请求合理解释!真想搬来焦点访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0423……(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3-04-22 11: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