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普通小感冒治疗医院竟然开出5万元的用药发票,求聘律师
普通小感冒治疗医院竟然开出5万元的用药发票,求聘律师 要求法律能给予死者家属有一次鉴定的机会,法官不能剥夺患者用药知情权及鉴定权.要求通过鉴定来查清事件的真相.
福建永安的小感冒患者王火平被无证医生用错药剂活活害死在医院内,当时死者家属原告拿着职工医院黄院长举报提供并明确指定它是份假病历,用这七页假病历向法院申请诉市立医院有害人行为,并直接诉市立医院有篡改患者病历的行为。既然原告手中已有了假的病历,且又有了住院发票,死者家属的维权为何如此之难?受害人跑了七年竟然一次也不给鉴定。
本案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被告医院第一次开庭的当庭上提交了全套病历资料(11份)原件给法庭,并经当庭质证之后,发现与原告提供的七页假病历完全不一致,由此被告医院要求休庭。在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将全套病历原件资料给调换成18页的病历复印件。在第三次开庭时,法官又将18页病历复印件调换成来历不明的45页病历原件,而且拒绝让原告复印病历及病历证据的质证,上述均有庭审笔录为证。法院的三次不同开庭上,市立医院提交的病历竟然三次开庭出现病历三种样式,而且还出现一张住院用药发票分别三次打印竟然出现三种不同版本的用药清单,并且将患者脑出血的CT底片认定为脑梗塞,尤其是上述的这些病历证据均与住院发票及药总单不能相符,从上述证据就足已证明了市立医院有存在制造虚假病历的行为。
由于本案的主审法官与被告领导是亲兄弟的关系,然而法官又拒绝回避。这时被告医院为了逃避责任,竟然患通主审法官不给原告用药知情权及复印证据,而且被告市立医院还能公然拒绝向法庭举证,始终拒绝提供患者的每日用药清单及病历。没有想到就在法院庭审一年之后,主审法官竟然帮助被告医院调换成一份来历不明的45页假病历,该份病历记录内容与住院发票记录的内容及药单完全不符。这时该病历在没有质证的前提下,法官又拒绝批示对该病历真假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就以这假病历判决死家属者为败诉? (参见记者的调查报道)
如今,福建省检察院已成功抗诉,福建省高院已下再审开庭通知书了。因此受害人要求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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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wzz9(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08-09-01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