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房产资金问题

关于离婚房产资金问题 当初结婚前女方父母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女方父母跟我们口头协商说我们把房款给他们的话,房子就转到我们名下。后来我们付了8万元,女方父亲写了一个收据,但是上面未提及房款字样,而且把房款写成“男方已归还欠款8万元”。现在法院已批准我们离婚,法院表示这8万元是女方父母财产,与我们离婚无关。请问当初我拿的8万元是否能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ltz23(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3-04-20 08:2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