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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骑摩托出公差撞伤路人,路人的医疗费应该本人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骑摩托出公差撞伤路人,路人的医疗费应该本人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我单位一名员工骑自己的摩托车出公差(本来可以坐客车,他想方便自己,所以骑摩托车),在公路上撞伤路人,当时没有报交警,路人在医院用去10000元,员工与受伤的路人协商,员工付给路人10000元。像我单位员工这种情况,出公差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路人的医疗费应该由员工本人承担,还是由单位承担?
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解答:
1、职务行为应当由单位承担。
2、属于职务履行,应当由单位承担;但员工有过错的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3、主要由本人承担,其次由单位承担。跟单位领导协商得好,则可以全部由单位承担。
如果出公差发生交通事故,就由单位来承担,假如他撞伤行人,要赔偿几十万,也由单位来承担,单位有这个承受能力吗?出公差,可以坐客车,他自己要骑摩托的呀,再说撞伤路人,应该是他本人的过错造成的,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应该由交强险等保险来负责赔偿呢?为什么由单位来负责赔偿呢?出了交通事故,是不是应该报告交警来处理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江中鱼(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18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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