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这个培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这个培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_《景观照明设计师》培训学习,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条件与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和甲方的《员工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2,乙方自己准备笔记本电脑,生活用品等。
   2.培训期间,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乙方在培训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3.培训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培训组织领导的工作、学习及安排,遵守公司和委托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由于自己不当导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参加完培训之后,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所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为 5年,即从2012 年7月至2017年7月,若因甲方公司内部变更,需缩减合同时间,则以甲方变更为准。
   5.乙方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培训中所有得到的专业技术及培训内容外泄或传播给第三者(具体技术内容另附),培训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还公司保存。
   6.签订培训协议后又再次参加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者,必须新签订协议,按照新的服务期限执行。
  三、 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1.乙方单次或年累计培训费超过3000元,作为乙方为甲方可延续工作一年的工作期限标准。
   2.服务期限界定将外部培训结束时间作为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实施劳动合同后,按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作为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
   3.乙方在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非正常、非合理原因,未经公司批准而辞职,或正常原因被公司辞退除名的,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
   1)公司所付培训费总额的两倍
   2)乙方提出辞职前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且为甲方培养出一名与其能力水平相同的设计人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小小木(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4-17 22: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