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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息名义行诈骗之实可以告诈骗罪吗?

以高息名义行诈骗之实可以告诈骗罪吗? 两年多前,朋友以生意开发之需为名借款50万,并允高息。有借条。因北京房价居高不下,我一直没凑够买房款,就临时借给她,说好的随要随还。就这样拖了一年半,家中急需用钱时,从开始管她要,她就开始躲,至今近一年了,面都见不着!手机多次换,并和做生意的丈夫假离婚,以躲避债务。据说以这种方法骗了多人的钱!已有多人起诉。我也已到法院起诉民事案件,但我发现他们两口已转移财产,即使官司打赢也没任何财产可执行的。我也没要过他们一分钱利息!我一生的血汗钱不是白白让她占有了吗?现在我还没交诉讼费,法院还没公告送达。请问是否可以撤民事官司,告她诈骗罪?如何操作?是应该在法院还是公安局告?我无法联合别人,一人告50万的财产是否能立刑事案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x_(北京)
提问时间:2013-04-1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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