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未签合同,已工作13个月,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现公司拖欠3个月工资
未签合同,已工作13个月,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现公司拖欠3个月工资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从实习就开始在原公司工作,试用期个月,辞职时已工作满13个月,且有书面工作交接清单,相关负责人签字,注明日期。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交社保,只有团体意外保险。辞职前,提前一个月写书面辞职报告,有qq记录不知道能不能算证据?我们公司一直是发的现金,所以没有银行的往来记录,但是我有其中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的复印件,有领导签字,还有公司的工作服,原件在公司,不知道这些能不能算做有力的证据?本来对公司是有感情的,但是辞职后,领导百般刁难,各种难听话,说我这不好,那不好,工作不能让领导满意等等,而且先后6次和领导沟通,都没有结果,是在是气不过,而且各种难听话,也是把我说的一无是处……本来就是刚毕业的学生,与公司比,那就是弱势群体。但是,我相信,社会毕竟有公正可言,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黑暗的,我也不相信,他们真的能只手遮天!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各位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星星的眼泪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4-16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