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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销售应该以什么为依据?

自来水销售应该以什么为依据? 几年前我在自来水公司一次性买了100吨水,购水证上有明确价格、吨数、水表表示数。在我使用的过程中自来水分阶段的水价上调了几次,自来水公司都没有通知用户要求缴纳价差。现在自来水公司卖给了个人,我的房子也卖了。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自来水公司提出要我补交涨价后的价差。我想咨询一下,自来水的销售是怎么界定的,我几年前买的水是预交款还是买的水存在自来水公司?这个问题也是一个大众的问题。请律师帮助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沉香(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07-22 13: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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