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婚后伤病治疗的问题
关于婚后伤病治疗的问题 大律师,你们好!
我姨姐结婚两个多月了,最近查出卵巢有肿瘤,需要做切除肿瘤的手术,手术费用3万+,目前在武汉某医院,离我家乡200公里左右差不多3个半小时车程。目前一共去了医院两次,第一次是在一个星期前,第二次是在 12 号,在此期间,男方(姨夫,以后简称男方)从未去医院探望过,唯独11号送了三千块钱过来,没办法,因为岳父岳母都是老实农民,不懂普通话,我就把我店面暂停营业,让我老婆去武汉照顾她。这还不算什么,好不容易排上队住进医院,准备动手术,但是需要家属签字,我老婆签字无效,找上男方,他们死活不愿意签字,非得让我们这边签(我岳父岳母,以下简称我们),声称怕担责任,并且自己身体欠佳,但是我们这边签,男方又不能明确表态出现任何医疗问题不能向我们追责,且声称并不同意做此手术,有放弃治疗的意向,为此再三讨价还价,终是无果。
当然需要声明的是到目前为止,男方家庭给出了三千元,其余所有都是我们这边垫付,我觉得这个感觉非常的不舒服,想咨询一下大律师,这个有没有什么法律明文规定该如何操作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n701……(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3-04-15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