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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要如何维权

我要如何维权 房东和甲签订了一份5年的租赁合同,合同表明经房东同意可以转租,一年后甲把店面以转让的方式转给了乙,收取转让金并开了收据,把原始租赁合同留给乙,口头协议转让。一年后乙又以同样方式把店面转给我,原始租赁合同也留给我。因为没有经验,我问他这样就可以吗如果房东不承认我怎么办,他说原始合同是有效的,并要我和房东通话,房东确认此事,我要求重新签和同,因为上两家都没有转让合同,手里的只是租赁合同,房东说过几日回来和我补签。后来乙收取了我4万装让金,其中转让费是3.3万,3400是货和空调的费用,还有3600是他坚持要我给他的原始押金,并说反正最后原始合同上写的押金还是我的,都是一样的。后来统一开了一张四万转让费的收据给我就交接了那天是3月25日。乙也没有和房东说在当天要收取转让费的事项,之后也一直没有说就不见人了,4月2日我准备装修要房东回来签合同,房东问我什么时候交接的钱给他了吗?我说是的,房东告知我说他还欠3月的租金没有结清,一直催缴一直拖着。责怪我的盲目与大意,要我负责追讨,可是乙就是不接电话。又过几日打电话给房东说明情况,房东说要我替乙承担房租,不然无法和我签约。还有押金,由于乙未交最后一月房租算违约所以押金就被没收了。那么等于我事先给他的押金也就不明不白的没有了。这样想想乙应该实现早就想好,既不用交最后的租金又能拿回押金的办法就是先对我隐瞒拖欠租金的事实。现在我又要替他顶付租金2000,在签合同又要重新再交两月押金,还不知道房东要和我签的是转让还是租赁合同,只能待宰了。乙到现在都不出现电话也不接,我没办法照到他,由于乙的违约过时造成了我的损失,我可以向他追讨吗,在此事中,乙有没有尽到她应遵守的权利和义务,有没有欺瞒和欺诈的行为,无故拖欠租金期间可以转租或转让吗,我和他的口头协议可以解除吗可以追讨回我的转让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lcl0……(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4-1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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