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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交接问题

离职交接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问题,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以试用期到期不合格为由,在工作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况下,逼迫我尽快办理离职手续,我没有办法只好签订了离职协议书。现在又以未办结交接为名,要我回来办理交接工作,且不支付交接期间工资,请问这种情况符合劳动法规定吗?我是否可以要求重新签定离职时间。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北京晚报(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4-1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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