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弟兄签订不平等分家协议,妻子没有签字,可否起诉
弟兄签订不平等分家协议,妻子没有签字,可否起诉 父母生育两子,父亲名下两套房产,一套在城区,有门面,一套是拆迁房,在郊区。父母感情不好,父亲一直独居,母亲带两个儿子住在城区。长子比次子早十年成家,成家后与妻子,母亲,兄弟一起住在城区。拿到拆迁房后,父亲和次子就住进了拆迁房。父亲趁两个儿子出差,把120平的大套换成了小套折成现金自己独吞。次子要结婚时提出分家,嫂子写了不平等的分家协议,父母抓阄,父亲靠长子,母亲靠次子。次子收房租8年,住郊区拆迁房,长子得城区房。次子着急结婚,无奈签了协议,父母和次子都签了字,长子没有签。三年后嫂子以当年没有签字为由再次修改协议,提出郊区房当年装修欠下的债务归次子偿还。次子为求安稳,瞒着妻子又签了字。妻子得知后,觉得如果要还债,父亲句该把当年换房所得的财产归还次子。父母,两子都已签字,两个儿媳没有签字。这种情况下,小儿媳可以以没有签字为由起诉并请求重新分家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fei……(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3-04-11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