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最后一个月工资扣除的我4月的补贴工资,这种情况怎么维权?
最后一个月工资扣除的我4月的补贴工资,这种情况怎么维权? 1、4月份去上班的时候谈好工资是保底工资是10000元,另外加提成,保证每个月不少于13000元;中途老板说按15000元一个月给我,发放形式是按10000元+5000元的补助形式发的,第一个月发了15000元一个月发的,4月份上了26天班,扣除中午4块一餐的伙食费,实发8563元+5000元的工资;
2、入职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是2500元一个月,与实际工资不符合,考虑到避免后面的劳动纠纷,所以没签这份合同,我要求把劳动合同的薪资改过来我再签;后面公司说要交社保,财务给了一份说是缴纳社保的合同,这份合同的上写的工资3500元,当时我也不想签这份合同,财务盛佳萍是说这份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只是给社保局交社保备案的,不签的话就缴纳不了社保,所以被迫签了这个合同;而正式的劳动合同却一直没给过我了;
3、公司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拖欠工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于7月初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老板说要重新考虑我的工资,不给补助了,当时还没发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
4、6月份的工资扣除29天伙食费116元;实发9884元;7月份上班28天,请假2天,工资扣除26天伙食费104元,实发工资4229元。
5、6月份的工资扣除了我4月份的补贴工资5000元,这种情况可以要回我被扣的5000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iche……(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20-08-0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