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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18年1月份付给9000元给个人做个工作项目,但是呢这个项目没有做

企业18年1月份付给9000元给个人做个工作项目,但是呢这个项目没有做 企业18年1月份付给9000元给个人做个工作项目,但是呢这个项目没有做,3月份就已做完了这个项目的发票报销了,现在税务稽查查出开票方是虚开发票连带查到我们公司了,公司现在查询所有当事人说明情况,现在原审批领导经办人都说明不了这个发票怎么取得的,经办人的款项也没法证明转给其他人用于别的项目用款,原领导跟经办人回忆了这9000元项目款可能用于别的地方冲账报销了,至于是那个人冲什么账用什么钱都无从考察了。(9000元报销单都有原领导审批。)现在经手人能有那些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20-08-04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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