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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你好,5.11日朋友以承接印刷业务为由向我借款四万元,利息百分之十。并保证5.28日归还本息。5.1

你好,5.11日朋友以承接印刷业务为由向我借款四万元,利息百分之十。并保证5.28日归还本息。5.1 你好,5.11日朋友以承接印刷业务为由向我借款四万元,利息百分之十。并保证5.28日归还本息。5.15日说需要加印,又借款3万元。5.25日说需要一万元用于开发票。28号到期并未归还,多次催讨到6.20号共收回一万七千元。借条是后面补的,借条上写的月利率百分之三。6.20号前归还本息。逾期则违约金1万元。如不能偿还将自有房屋进行抵押,偿还借款。然后有房产证的照片。他发给我的。然后今天去他家说这个事,他给我说他的房子在去年就已经卖了。现在是租住在哪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构成欺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20-06-20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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