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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向我借款有借条注明一个月利息百分之10,现在到期没有支付利息并且不归还本金

朋友向我借款有借条注明一个月利息百分之10,现在到期没有支付利息并且不归还本金 朋友向我借款有借条注明一个月利息百分之10,现在到期没有支付利息并且不归还本金,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他家庭及个人子女财产进行抵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信誉借款(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1-14 23: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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