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我应怎样维权?

我应怎样维权? 律师您好!去年在长春某楼盘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是2012,6月,30日最近物业已经通知开始交房,但前往办理手续发现无论物业还是开发商都不能提供两书一表,开发商说正在办理过程中,要等到2013年年底整个小区竣工后才能下来,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逾期交房责任由卖房人承担。但开发商表示行业内部都如此,哪个小区都这样,现在小区的业主们都纷纷在收房,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收房吗?还是要等到看到两书一表原件才可以收房,如果等的话可能要等上一年,而且开发商到时很可能不会按照合同赔付违约金,可能还会要求我们补交2012年的物业费等不合理费用,如果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期我应该注意哪些事情,需要保留哪些证据,我的胜诉几率大吗?请律师提供解决方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级车市辖区(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3-04-03 22: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