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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学生受同学所邀打架

学生受同学所邀打架 我弟弟在读高一,昨天上午受好朋友而且是同班班长所邀。由于交情问题,不敢拒绝他的要求。于昨天下午和其班长还有其他五名班长叫过去帮忙的同学殴打另一名与班长结怨的男生,后致该男生耳膜破裂。其父母带去医院检查属轻伤,现要求七名学生家长赔偿最少8万的医疗和其他费用。是否属于合理赔偿范围。如要赔偿,那主犯赔偿比例是多少。我弟弟属于从犯应该赔偿多少才合适。请尽快回复,因为这两天要商量解决。谢谢律师,打扰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瑜凝愉羡(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3-04-02 21: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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