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这件事情我有责任吗
这件事情我有责任吗 我是一名已经毕业一年的大学生,当初毕业的时候我是提前毕业的,离开的学校的时候正好我们班有个同学要留在这边上班,因为他们宿舍没人了,感到无聊,所以住进我的宿舍,当时没多想,毕竟大家是同学嘛。我临走的时候把我的宿舍钥匙就给他了,就这样,毕业的时候我那同学也没把宿舍钥匙交给宿管也没还给我,下届大一来的时候没有把宿舍换锁。也就是原来的那把锁。我那同学不知道是鬼迷心窍还是怎么的。跑到原来我的宿舍偷东西(宿舍钥匙到最后毕业的时候也没交给宿管,也没还给我,所以他有钥匙),哪知道宿舍正好有人,两人发生纠缠,后来我那同学急了,拿起桌子上的意见摆件,朝那个人砸去,把那人打成头部重伤,然后学校保安来了,把受伤的送往医院去了,我那同学也被抓了。受伤的人医生说情况不容乐观。我那同学被警察带走了,警察问他为什么有宿舍钥匙,他说是我给他的。所以警察把我请去了。说什么配合调查,郁闷死了。万一我同学把人给打死了,请问我把钥匙给他我有责任吗?会不会坐牢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jia……(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4-02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