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第二次交通事故认定中涉及腐败问题!肇事者与市交警队一起残害近四十年的老党员!
第二次交通事故认定中涉及腐败问题!肇事者与市交警队一起残害近四十年的老党员! 2012年9月5日,我父亲带着我母亲骑着摩托车过马路,骑着摩托车已经压在道路中间的黄线,一个喝了酒的肇事者超速超车压黄线将我父母连车撞出十五米之多,致使两人严重受伤!当下性命不保,经过四十多天抢救将我父母命救下,交通事故刚出时,县交警队结合肇事者的酒精检测87毫克的事实在大会上通过了肇事者主要责任与我父亲的次要责任的责任认定书,理由是肇事者醉驾,我父亲没带头盔以及报废车辆,我母亲无责任,事隔十多天之后,当我们还在医院抢救我父亲的时个,县交警队说要重新检测血液酒精含量,并要求我家去人,我家以事隔多日,血液存放环境不明确为由,无法确认血液的来源为由,不去配合交警队做二次血检,二次血检结果出来由原来的87毫克变成76毫克,接着市交警交通事故复查科要求县交警队重新认定,县交警队二次认定平分责任!
疑点:1、第二次血检中血液的来源 2、交警队从没说过车主(车主不是本人) 3、市交警队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县交警队重新认定责任(有县交警队事故认责任人迫于市里压力无奈做平分责任却没有明说哪里来的压力的录音) 4、交警队对车速、压黄线只字未提(本人有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及事故分析图) 5、交警队对车辆保险只字未提(车主没上交强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环宇天龙(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3-04-02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