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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月超出120多小时能否依此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月超出120多小时能否依此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 1》我与公司签定的是经过劳动局审批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现因公司加班超时时间太长,(已超过劳动法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制每月不得超过的36小时)基本每月都有120多小时的加班,与其公司协调减少加班时间,公司不与理会。故我现在能否以加班时间太长,身体不适,依此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呢?
  2》如果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请详细给我指出劳动法中的法律条文规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henfe……(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4-0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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